松原市永顺药业有限公司、松原市顺合医药有限公司、松原市福顺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第三十二分公司、松原市福仁堂医药有限公司第六分公司、松原市聚鑫堂药业有限公司、松原市顺昕药业有限公司、松原市慈仁医药有限公司,经检查发现以上7家单位存在以下行为:
1.挂靠、买卖、租借《执业药师注册证》等执业资质;
2.伪造处方
依据:《松原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机构服务协议》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六款)、对以上7家单位作出如下处理:自2026年6月15日起协议关系不再存续 ,协议解除后不得再悬挂医保定点机构标识,产生的费用,医疗保障基金不再结算。
松原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202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