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市本级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以下简称长护定点护理服务机构)服务管理,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已与松原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签订现行长护服务协议且协议即将到期的长护定点护理服务机构,符合长护服务协议履行相关要求和医保绩效考核标准,可申请续签医保服务协议。
本次续签申请,由市本级长护定点护理服务机构于医保协议期满前3个月向松原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提出(若逾期未提出申请,将视为自动放弃续签)。双方就医保协议续签事宜进行协商谈判,根据医保协议履行情况和医保绩效考核情况等因素,在协商谈判过程中达成一致意见后,续签医保服务协议。
经严格审核以及充分协商,现对续签长护定点护理服务协议的定点护理机构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如下:

松原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