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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宁江杏林中医医院医保服务协议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6-21 11:32
作者:松原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宁江杏林中医医院存在违约行为,按照《2022年度松原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应条款予以解除。

  依据《2022年度松原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六十七条(第七款、第十款、第十七款),决定自2024年6月21日起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协议关系不再存续 ,协议解除后产生的医药费用,医疗保障基金不再结算。 

 

 

 

 

 

  松原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