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吉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通知》、《松原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医疗保障基金监督检查计划》要求,切实履行医疗保障领域监督检查职责,提升协议检查计划性、针对性、有效性,依照我经办中心职权并结合辖区特点,制定2024年度协议检查工作计划,现予以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一、检查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二、检查内容
1.对辖区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日常核查全覆盖。
2.对辖区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慢特病、特药、门诊统筹等门诊类费用全面稽核。
3.对辖区医疗服务机构进行专项整治检查。
三、检查组
松原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定点医疗服务机构
组长:胡淼
成员:韩旭 史敬谊 康平 刘磊
四、检查要求
被检查单位应准备以下材料:
(一)患者病历(明细及附件)
(二)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
(三)医保医师、药师、康复师执业许可证
(四)会计资料(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决算报表等)
(五)其他材料
松原市医疗保险经办中心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