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吉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通知》、《松原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医疗保障基金监督检查计划》要求,严厉打击医保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加大医保基金监管力度,巩固基金监管高压态势,深度净化医保基金运行环境,我局决定近期开展对市直医疗服务机构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检查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二、检查内容
1.对辖区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日常核查全覆盖。
2.对辖区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慢特病、特药、门诊统筹等门诊类费用全面稽核。
3.对辖区医疗服务机构进行专项整治检查。
三、检查范围 构检查组
松原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定点医疗服务机
组长:唐丹丹
成员:毕欣、陈伟、吴丽丽、代圆圆、周雍、肖丹、齐峰、翟玉珍、赵启源、李冰玉、李艳梅、代立新
四、检查要求
被检查单位应准备以下材料:
(一)患者病历(明细及附件)
(二)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
(三)医保医师、药师、康复师执业许可证
(四)会计资料(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决算报表等)
(五)其他材料
松原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