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宁江广仁糖尿病专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8月,松原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开展专项检查,对宁江广仁糖尿病专科医院进行检查,经查,该院存在不合理诊疗、超标准收费、超限制范围用药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医保费用13.01万元。依据《二Ο二三年度松原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的规定,处理结果如下:1.追回已支付的医保费用13.01万元;2.限期整改。目前,违规医保费用13.01万元已追回。
二、扶余市人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3月,扶余市医疗保障局监察大队开展现场检查,对扶余市人民医院进行检查,经查,该院存在重复收费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医保费用1.69万元。依据《二Ο二三年度扶余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的规定,处理结果如下:不予支付医保费用1.69万元。
三、乾安县人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1月,乾安县医保局以省医保基金监管子系统筛查数据为线索,对乾安县人民医院进行检查,经查,该院存在重复收费、过度检查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医保费用2.09万元。依据《二Ο二三年度乾安县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的规定,处理结果如下:1.约谈;2.追回已支付的医保费用2.09万元。目前,违规医保费用2.09万元已追回。
四、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中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乾安县检查组以市医疗保障局推送的交叉互检疑似数据为线索,对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中医院进行检查,经查,该院存在不合理收费、重复收费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医保费用0.73万元。依据《二Ο二三年度前郭县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的规定,处理结果如下:1.追回已支付的医保费用0.73万元;2.限期整改。目前,违规医保费用0.73万元已追回。
五、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乌兰图嘎镇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2月,前郭县医疗保险经办中心进行日常监管,对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乌兰图嘎镇中心卫生院进行检查,经查,该院存在重复收费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医保费用0.13万元,依据《二Ο二三年度前郭县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的规定,处理结果如下:1.追回已支付的医保费用0.13万元;2.限期整改。目前,违规医保费用0.13万元已追回。
六、长岭县阳光胃肠专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长岭县医疗保障局开展现场检查,对长岭县阳光胃肠专科医院进行检查,经查,该院存在病历记录与清单不一致、不合理收费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医保费用0.97万元。依据《二Ο二三年度长岭县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的规定,处理结果如下:不予支付医保费用0.97万元。
七、松原市恒爱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源江西路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1月,松原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开展日常检查,对松原市恒爱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源江西路店进行检查,经查,该院存在购销存台账不能做到账实相符、药学技术人员不在岗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医保费用0.19万元。依据《二Ο二三年度松原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的规定,处理结果如下:1.暂停医保结算;2.追回已支付的医保费用0.19万元;3.限期整改。目前,违规医保费用0.19万元已追回。
八、国大益和大药房吉林有限公司松原市春江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月,松原市医疗保险经办中心开展日常检查,对国大益和大药房吉林有限公司松原市春江连锁店进行检查,经查,该药店存在医保销售与进销存不匹配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医保费用0.14万元。依据《二Ο二三年度松原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的规定,处理结果如下:追回已支付的医保费用0.14万元。目前,违规医保费用0.14万元已追回。
九、松原市福顺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第二十九分公司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1月,松原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开展日常检查,对松原市福顺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第二十九分公司进行检查,经查,该药店存在购销存台账不能做到账实相符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医保费用0.13万元。依据《二Ο二三年度松原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的规定,处理结果如下:1.暂停医保结算;2.追回已支付的医保费用0.13万元;3.限期整改。目前,违规医保费用0.13万元已追回。
十、长岭县大众药店(松原)有限公司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0月,长岭县医疗保障局开展现场检查,对长岭县大众药店(松原)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查,该药店存在药学技术人员不在岗销售处方药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医保费用0.04万元。依据《二Ο二三年度长岭县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的规定,处理结果如下:不予支付医保费用0.04万元。
十一、长岭县长新医药连锁(松原)有限公司长岭街药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0月,长岭县医疗保障局开展现场检查,对长岭县长新医药连锁(松原)有限公司长岭街药店进行检查,经查,该药店存在处方为非定点医疗机构医生开具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医保费用0.06万元。依据《二Ο二三年度长岭县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的规定,处理结果如下:不予支付医保费用0.06万元。
十二、国大益和大药房吉林有限公司松原市东镇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月,松原市医疗保险经办中心开展日常检查,对国大益和大药房吉林有限公司松原市东镇连锁店进行检查,经查,该药店存在医保销售与进销存不匹配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医保费用0.04万元。依据《二Ο二三年度松原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的规定,处理结果如下:追回已支付的医保费用0.04万元。目前,违规医保费用0.04万元已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