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长岭县人民医院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长岭县医疗保障局开展现场检查,对长岭县人民医院进行检查,经查,该院存在病历记录与清单不一致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医保费用2.63万元。依据《二Ο二三年度长岭县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的规定,处理结果如下:不予支付医保费用2.63万元。
二、乾安县中医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9月,乾安县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筛查,对乾安县中医医院进行检查,经查,该院存在重复收费、过度检查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医保费用9.12万元。依据《二Ο二三年度乾安县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的规定,处理结果如下:1.约谈;2.追回已支付的医保费用9.12万元。目前,违规医保费用9.12万元已追回。
三、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现代胃肠病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2月,松原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开展专项检查,对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现代胃肠病医院进行检查,经查,该院存在超标准收费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医保费用0.03万元。依据《二Ο二三年度松原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的规定,处理结果如下:1.追回已支付的医保费用0.03万元;2.限期整改。目前,违规医保费用0.03万元已追回。
四、扶余金山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1月,扶余市医疗保障局监察大队开展第三方检查,对扶余金山医院进行检查,经查,该院存在重复收费、过度诊疗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医保费用0.08万元。依据《二Ο二三年度扶余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的规定,处理结果如下:不予支付医保费用0.08万元。
五、宁江雷氏正骨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6月,松原市医疗保障局宁江分局通过交叉互检,对宁江雷氏正骨医院进行检查,经查,该院存在不合理收费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医保费用0.10万元。依据《二Ο二三年度松原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的规定,处理结果如下:责令退回损失的医保基金0.10万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0.10万元已退回。
六、扶余力华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3月,扶余市医疗保障局监察大队开展现场检查,对扶余力华医院进行检查,经查,该院存在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医保费用1.14万元。依据《二Ο二三年度扶余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的规定,处理结果如下:不予支付医保费用1.14万元。
七、扶余安康中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6月,扶余市医疗保障局监察大队开展现场检查,对扶余安康中医院进行检查,经查,该院存在药品收费标准高于省级行政部门招标采购价格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医保费用2.25万元。依据《二Ο二三年度扶余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的规定,处理结果如下:不予支付医保费用2.25万元。
八、国大益和大药房吉林有限公司前郭县富江分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2年11月,前郭县医疗保障局接到市医疗保障局提供的举报线索,对国大益和大药房吉林有限公司前郭县富江分店进行检查,经查,该药店存在执业药师长期挂证、医保系统录入信息与实际销售不符、未按要求上传医保数据、中止医保服务协议期间未按要求整改或不到位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医保费用6.62万元。依据《二Ο二三年度前郭县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的规定,处理结果如下:1.约谈负责人;2.责令退回损失的医保基金6.62万元;3.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6.62万元已追回。
九、松原市康德医药有限公司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0月,松原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开展日常检查,对松原市康德医药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查,该药店存在购销存台账不能做到账实相符、药学技术人员不在岗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医保费用0.14万元。依据《二Ο二三年度松原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的规定,处理结果如下:1.暂停医保结算;2.追回已支付的医保费用0.14万元;3.限期整改。目前,违规医保费用0.14万元已追回。
十、松原市诚德医药有限公司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松原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开展日常检查,对松原市诚德医药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查,该药店存在购销存台账不能做到账实相符、药学技术人员不在岗、未实名制操作录入、未对所售药品明码标价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医保费用0.22万元。依据《二Ο二三年度松原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的规定,处理结果如下:1.暂停医保结算;2.追回已支付的医保费用0.22万元;3.限期整改。目前,违规医保费用0.22万元已追回。
十一、长岭县长新医药连锁(松原)有限公司东环路药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0月,长岭县医疗保障局开展现场检查,对长岭县长新医药连锁(松原)有限公司东环路药店进行检查,经查,该药店存在处方为非定点医疗机构医生开具、药学技术人员不在岗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医保费用0.10万元。依据《二Ο二三年度长岭县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的规定,处理结果如下:不予支付医保费用0.10万元。
十二、吉林省六正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琳堂分公司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松原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开展日常检查,对吉林省六正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琳堂分公司进行检查,经查,该药店存在购销存台账不能做到账实相符、药学技术人员不在岗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医保费用0.11万元。依据《二Ο二三年度松原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的规定,处理结果如下:1.暂停医保结算;2.追回已支付的医保费用0.11万元;3.限期整改。目前,违规医保费用0.11万元已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