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星报销比例及限额
1、零星报销待遇支付范围:职工:三级医疗机构85%
二级医疗机构88%
一级以以下医疗机构90%
居民:三级医疗机构55%
二级医疗机构70%
一级以以下医疗机构8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限额为12万元,分段0-3万元85%支付,3-12万元90%支付
大额支付限额为30万元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0-3万元按照合规费用90%报销、3-12万元按照合规费用95%报销。
二级医疗机构: 0-3万元按照合规费用88%报销、3-12万元按照合规费用93%报销。
三级医疗机构: 0-3万元按照合规费用85%报销、3-12万元按照合规费用90%报销。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限额为16万元,分段
居民大病支付限额为30万元 , 起付基数为12000元,报销比例为分段60%、70%、80%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起付线400元,0-3万元按照合规费用80%报销、3-6万元按照合规费用85%报销、6万以上按照合规费用90%报销。
二级医疗机构:起付线800元,0-3万元按照合规费用70%报销、3-6万元按照合规费用75%报销、6万以上按照合规费用80%报销。
三级医疗机构:起付线1100元,0-3万元按照合规费用55%报销、3-6万元按照合规费用60%报销、6万以上按照合规费用65%报销。
最高支付限额:20万元,大病支付限额: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