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二、办理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
2.《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表》
三、服务对象
自然人
四、受理条件
符合法定形式,要件齐全。
五、办件类型
即办件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七、办理环节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八、备注
变更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等关键信息的,应提供必要的佐证资料。
九、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九条;
3.《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国务院令第765号)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
4.《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工作的通知》(吉医保发〔2019〕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