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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参保登记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26-04-15 15:00
作者:松原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一、事项名称

单位参保登记

二、办理材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单位批准成立(合并/分立/迁移/注销)的文件

2.《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信息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

三、服务对象

法人

四、受理条件

符合法定形式,要件齐全

五、办件类型

即办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七、办理环节

申请-受理-审核-复审-办结

八、备注

1.各地可通过查询市场监管部门“五证合一”数据获取信息并即时办结。

2.参保登记含新参保、暂停参保、合并、分立、迁移、注销登记等相关内容。

九、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八条;

3.《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国务院令第765号)第六条、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