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受邀报价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定点医院协议管理办法》《松原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等规定,我局拟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形式,对定点机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专项稽核。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作内容
稽核内容拟对松原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属地管理定点机构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派遣专业人员对医保基金支付进行稽查审核,及其他、国家、省、市医疗保障部分部署的专项检查工作。
二、工作方法
可采取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运用大数据分析、询问、查阅、信息比对等方法。按协议规定抽查比例不低于时间段基金支出的5%。
三、资质要求
具有医学、财务、信息等专业资质人员。
四、其它
1.确定后双方签订聘用协议,费用支付金额、支付办法按照协议规定履行;
2.有合作意向的单位,请将报价书密封件。以及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执行人资格证明等相关资料,于2025年4月20日前报到我局。
联系电话: 0438-2738312
单位地址:松原市宁江区五环大街3777号